行政职责

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
作者: 编辑: 一审: 二审: 三审: 发布日期: 2012-01-03

  1.在主管副院长指导下,由护理部具体牵头并独立行使护理质量管理职责。
  2.负责制定、修改和完善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方案、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考核标准。
  3.制定质控计划。
  4.定期组织护理质控人员学习质控标准,督促实施检查和考核。
  5. 认真做好护理质控汇总及分析,量化考核结果并将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措施反馈相关科室。
  6. 开展全院护理质量教育,努力提高护理人员的质量意识,对全院护理质量实行目标责任制,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。
  7.根据护理质控检查结果撰写质控简报。
  8.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质控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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