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德,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,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,是医务人员与病人、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。
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活动的准则。医德规范如下:
第一条 救死扶伤,实行人道主义。时刻为病人着想,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。
第二条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,对待病人不分民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地位、财产状况,都一视同仁。
第三条 文明礼貌服务。举止端庄,语言文明,态度和蔼,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。
第四条 廉洁奉公,自觉遵纪守法,不以医谋私。
第五条 为病人保守医密,实行保护性医疗,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。
第六条 互学互尊,团结协作,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。
第七条 严谨求实,奋发进取,钻研医术,精益求精。不断更新知识,提高技术水平。
Copyright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.
黔ICP备17001746号-1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43号